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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有哪些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05日

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,我们所掌握的有关各类疾病的小常识也越来越多了。但是,在这里小编想问一下:大家对抑郁症了解多少呢?如果您对抑郁症这种疾病还不是很熟悉,那就认真阅读一下小编为大家讲解的有关抑郁症诊断标准的知识吧。

简述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有哪些

诊断标准

在国际疾病分类- 20中,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。因此,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。

国际疾病分类- 20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:

g1.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。

g2.在病人既往生活中,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(f30.-)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。

g3.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: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(f10-f19)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(f00-f09)所致。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,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。

排除标准:

1、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、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;

2、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,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。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,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。

主要跟以下几种疾病鉴别:

1、内源性抑郁症:包括单相抑郁症,双相情感障碍(既有抑郁发作,也有躁狂发作),以及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抑郁症。

2、体因性抑郁症:各种身体和神经疾病所致,也包括药物和各种有害物质所致者。

3、心因性和反应性抑郁症:心因性抑郁症照例一生只发作一次。如果发作两次,应该视为偏离常态的人格之反应,或者根本就是内源性抑郁症。

自我测试和断定方法

发泄抑郁情绪 抑郁症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心情不好,一个人情绪低落,但过两天就好了,这就不是抑郁症。抑郁症有九个主要症状,只要以下这些症状至少存在四项,而且持续了两周还不能缓解,并且影响到了平时的正常生活,就需要考虑是否患上了抑郁症,并及时找专科医生就诊咨询。

兴趣丧失,没有愉快感;

精力减退,常有无缘无故的疲乏感;

反应变慢,或者情绪容易激动、亢奋,也容易被激怒;

自我评价过低,时常自责或有内疚感,这也是导致患者自杀的主要原因;

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,对一些日常生活小事也难以决断;

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。

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醒或睡眠过多(据研究,80%抑郁症患者具有睡眠障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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