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感染性病的人群中,有打工者、工薪阶层,也有“富翁”。三类人群对性病的恐惧心理截然不同。前两类人中,虽然悔恨已晚,但多数都表示了“下次不敢”的决心。缘于其染病的“恶果”,处于“一次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”的恐惧之中;虽然所染性病已经治愈,仍时常就医或来电话咨询,讲今日这里疼,明日那里痒,吃饭不香,失眠健忘,怠于工作,“惶惶不可终日”,这就是性病恐惧症。
从性病患者来信叙述和电话交谈中,其“失足悔恨”、“祸及家人”、“倾家荡产”、“家庭失和”、“妻离子散”的诉说和哭泣声,常震撼得我夜不能眠。我反复思考造成这些恶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?结论是他们不了解我国性病传播现状,没有防范意识,缺乏对现代性病的全面了解。特别是对国家有关防治性病的法律、法规不学不懂,法制观念非常淡薄。染上性病后,就惊恐万状,四处乱投医,耗尽积蓄,陷入困境。
性病的发生和传播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。一方面,与所在国家的社会制度、经济状况、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有着深层的联系;另一方面,随着性医学、性病学的发展,性传播疾病也呈增多趋势;国家、各省市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治理性病传播的许多措施和行动。1990年“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委员会”正式成立,对性病的范围也做了补充规定,除“花柳四疫”外,新增加了艾滋病、尖锐湿疣、非淋菌性尿道炎(宫颈炎)和生殖器疱疹,共计8种。
当前,性病迅速增多的原因,除上述“滋生土壤”外,主要是多数人保护自己的观念淡薄,对感染性病的风险和后果估计不足,或存有侥幸心理。来信者中,谈及其感染原因时,都只说“酒后失足”、“小姐陪着玩玩”、“只身在外打工、经商需要”和“被小姐拦车拉去”等。要知道现今的暗娼,已不再是电影妓院中的“青楼女子”,而是均已改头换面,外观“婷婷玉立”,实际是“越暗越脏”。
更糟糕的是,这些患者性病知识匮乏,不懂得每种性病从感染到发病都有“潜伏期”;归家后,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,结果首先祸及妻子,甚至殃及子女、家人。待性病发作后,即惊恐万状。有的羞于启齿,不敢去正规医疗单位就医,偷偷地“跟着性病广告走”,乱投医。现今确有一些“医生”和“医院”乘性病患者“恐惧心理”之危,把小病说成重病;可用廉价产品治愈的,给用“洋药”、“贵药”;更不讲如何隔离和消毒,致使复发和传播给家人,使患者耗尽了家中积蓄,夫妻失和,甚至妻离子散。有数封信,患者意欲轻生、自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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