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迫症,顾名思义,不受主观意识控制,明知所做之事毫无意义却又无法控制的被动强迫反复的动作行为。强迫症具体有三大表现:
1 强迫回忆
患者对以往做过的事情,哪怕是不值一提的事情,进行反复的回忆,试图努力的回忆起过往的事情。虽然知道没有意义,但是 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回忆,这便是强迫回忆。
2 强迫疑虑
患者对自己的做法和行动判断是否正确产生多余的顾虑。如洗手后怀疑水龙头未关好,外出后怀疑自己未关门等等,疑虑迫使 自己去核实自己做过的事情,这便是强迫疑虑。
3 强迫性对立思维
患者与自己的反向思想进行纠缠,深感苦恼。比如朋友主动向你示好,但是患者脑子里想到的是对立的敌对念头,这便是强迫性对立思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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