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康网
疾病专题

精神分裂症

首页 > 心理科 > 精神分裂症 > 治疗 > 正文

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原则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28日

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原则

目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方法有很多,但是药物治疗并不是随便的服用药物,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,患者还需要注意很多问题。专家告诉我们:在进行药物治疗的过程中,患者一定要注意很多服药原则。

1、一旦确定精神分裂症的诊断,即开始药物治疗。

2、根据临床症状群的表现,可选用一种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(又称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)如利培酮、奥氮平、奎硫平、阿立哌唑等,也可选择第一代精神病药物(又称典型抗精神病药物、传统抗精神病药物)如氯丙嗪、奋乃静、氟哌定醇、舒必利等。

3、急性发作病例(急性期病人),包括复发和病情恶化的患者,根据既往用药情况继续使用原有效药物,剂量低于有效治疗剂量者可增加至有效治疗剂量。

4、经6-8周治疗剂量治疗疗效不佳,可酌情加量或换用另一种化学结构的药物。

5、单一用药原则。尽量单一用药,这样便于观察药物疗效,一旦出现药疹或其他药物不良反应便于及时处理。合并用药则对疗效及药物副反应究竟是哪一种药物所致难以判断,不易处理。

6、经两种以上单一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,可考虑两种药物合并治疗,以化学结构不同,药理作用不尽相同的药物联用比较合适;达到预期治疗目标后仍以单一用药为宜。

药物治疗的效果虽然比较明显,但是精神分裂症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也是有很多的,患者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,一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。精神分裂症不是难以治愈的疾病,患者一定要树立信心。

  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
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
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
  • 西南医院

    西南医院

   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、山水相依的重庆市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
  • 新桥医院

    新桥医院

   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